关于在全县开展“好儿媳、好婆婆”评选活动的方案
2012-12-8

中共武强县委宣传部

武强县妇女联合会

关于在全县开展“好儿媳、好婆婆”评选活动的

实施方案

 

 为了提高广大党员群众的文明素质,倡导尊老爱幼的良好风尚,促进家庭和睦、社会和谐,根据县委弘扬传统文化,打造道德高地的有关精神,决定在全县开展“好儿媳好婆婆”评选活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通过开展评选活动,营造平等、和睦、友爱的家庭关系,大力弘扬忠、孝、仁、义等中华传统美德,为“打造生态武强、构建和谐武强”提供坚实思想基础和强大精神动力。  

 二、目的意义

  “好儿媳好婆婆”评选活动旨在发掘在生活、家庭、情感上的行为体现中华传统美德、家庭美德和良好社会风尚的典型,用正确的舆论引导人,用身边的典型感召人,在全县掀起倡导真善美的热潮,形成发现真情、传递真情的和谐氛围。

 三、评选条件  

 符合以下标准者均可作为推荐评选对象。

  “好婆婆”评选标准:平等对待晚辈,妥善处理婆媳关系,正确处理家庭矛盾,婆媳关系融洽;不重男轻女,支持儿媳实行计划生育;教育并支持家庭成员加强学习,积极工作,勤劳致富;尊重科学,不搞封建迷信,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或健康向上文化活动。

     “好儿媳”评选标准:正确处理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孝顺公婆,善待老人夫妻互信互爱,爱护家庭其他成员,关心子女的生活和学习,科学教子,以德育人;勤俭持家,注重邻里团结互助;自强自立,爱岗敬业,积极做好本职工作;带头执行计划生育政策,不搞封建迷信活动。

  四、组织要求

  1、评选活动由县妇联牵头,负责收集材料、审核把关、媒体公示等工作,社区办、各乡镇、有关部门配合

  2、社区办、各乡镇、有关部门负责本辖区、本系统内候选人的遴选推荐工作,社区办至少推荐3名,每个乡镇至少推荐2名(好儿媳、好婆婆各一名),要坚持走群众路线,好中选优的原则,真正把事迹突出,群众公认,社会影响大的典型推荐上来。

  五实施步骤

   1、推荐阶段 (2011年12月5日—9日)

  社区办、各乡镇、有关部门确定的候选人事迹材料(1500字以内,包括个人基本情况和主要事迹)于12月9日前报县妇联,以上所有材料一式三份,并附电子版。

  2、媒体公示 (2011年1212日——14日)

 县妇联对“好儿媳好婆婆”候选人进行初评,通过县电视台和文明武强网公示初评人员名单和先进事迹,接受群众监督。同时,组织各界代表作为评委进行无记名投票,最终确定好媳妇好婆婆各5名,报县委宣传部

    3、宣传表彰。(2011年12月15日—2012年3月)

评选出的“好儿媳好婆婆”在2012年全县宣传思想工作会议上以宣传部、妇联的名义进行表彰奖励,并组织电视台以个人访谈、专题报导等形式进行集中宣传报道,形成强大的舆论氛围,引领社会风尚。

    :武强县“好儿媳、好婆婆”候选人推荐表

                             

                                 2011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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