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强县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 印发《关于在全县组织开展2020年“大爱武强·志愿同行”学雷锋志愿服务系列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0-4-17

武强县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

印发《关于在全县组织开展2020年“大爱武强·志愿同行”学雷锋志愿服务系列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区、县直有关单位、各人民团体:

《关于在全县组织开展2020年“大爱武强·志愿同行”学雷锋志愿服务系列活动的实施方案》已经县文明委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武强县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

2020年4月8日

 

 

关于在全县组织开展2020年

“大爱武强·志愿同行”学雷锋志愿服务

系列活动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学雷锋和志愿服务的重要指示要求,以及全国学雷锋志愿服务座谈会精神和中国志愿服务联合会第二届会员代表大会精神,激励和引导更多人弘扬雷锋精神,投身志愿服务,助力社会治理,共同创造美好生活,营造“为奉献者奉献、扬正气促和谐”的良好社会氛围,按照县文明委安排部署,结合我县实际,县文明办决定在全县组织开展2020年“大爱武强·志愿同行”学雷锋志愿服务系列活动。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全国文明办主任会议和全省、全市宣传部长会议精神,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以《志愿服务条例》为引领,以社会志愿服务为载体,强化社会责任意识和奉献意识,营造向上向善、德行天下的良好风尚,助力文明县城创建,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

二、活动目的

围绕打造“志愿之城”,着眼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弘扬共筑美好生活梦想的时代新风,组织动员广大志愿服务工作者、志愿者和志愿服务组织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志愿服务活动,激发广大群众加入到学习雷锋精神、参与志愿服务的活动中,传播志愿服务精神,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服务省级文明县城创建,提高县城品位。

三、活动内容

(一)学习宣传志愿服务理念培育志愿服务文化

1.志愿服务理念宣教活动。线上线下加大对《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志愿服务条例》和《河北志愿服务条例》的宣传力度,刊播志愿服务公益广告,宣传推广全国志愿服务标识和志愿服务精神。围绕打造“志愿之城”,多形式、多渠道深入挖掘武强特色志愿服务文化元素。文化部门、新闻媒体要把志愿服务作为常写常新的主题,加大文学、影视、词曲创作力度,不断推出志愿服务精品力作。加强对志愿服务歌曲的创新传播,唱响志愿服务之歌。深入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把志愿服务的要求体现到公民道德建设之中,体现到市民公约、村规民约、学生守则、行业规范、团体章程和各行各业规章规范之中。

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县委网信办、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县文联、县广播电视台、县住建局、县民政局、县交通运输局

2.志愿服务先进典型推选展示活动。立足一线、立足基层,深入挖掘推选一批有一定影响、群众认可的先进典型。大力宣传展示全国、省、市学雷锋志愿服务“四个100”先进典型和县优秀志愿服务先进典型事迹,组织优秀志愿者、身边好人等开展先进事迹巡讲、现场展示、互动体验等活动,以“七进”(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进军营、进企业、进网络)巡讲活动、“故事汇”巡演、纪录片、微电影、微视频、公益广告等形式,推动志愿服务理念和志愿服务精神深入基层、深入人心。

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县委网信办、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县文联、县广播电视台

(二)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实践活动

3.“学雷锋”抗疫行动。针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全县各行业、各系统、各类志愿服务组织、志愿者要深入社区、农村、广场等开展抗疫宣传、卫生消杀、站点执勤、复工复学暖心服务等疫情防控志愿服务工作。鼓励支持有医学、心理健康、应急救援等专业技能的志愿者积极开展在线志愿服务,解决特殊时期群众需求。组织开展“向雷锋致敬”志愿服务活动,向防疫一线人员献花,关怀关护防疫一线工作人员,特别是要精准对接援鄂医护人员和定点医疗机构医护人员家属子女,提供高质高效的志愿服务。 对因疫情在家隔离的孤寡老人、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困难残疾人等特殊服务对象开展有针对性的走访探视和必要帮助。

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县直各单位,各志愿服务组织、志愿服务站

4.“送温暖、献爱心”学雷锋志愿服务“暖心行动”。以不论春夏秋冬、刮风下雨始终坚守户外,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生活服务的交通民警、环卫工人、快递小哥、建筑工人、消防队员、公交司机、出租车司机等七类户外作业工作群体为重点服务对象,坚持需求导向、目标导向和务实常态原则,采取“具体活动+常态服务”的形式,发动建立“劳动者港湾”等志愿服务爱心场点和站点,冬季“送温暖”,夏季“送清凉”,四季服务长流水、不断线,全年开展由各行业系统主管部门和各公共服务单位以及沿街门店等多方爱心力量提供的常态化、个性化关怀服务。

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县直各单位,各志愿服务组织、志愿服务站

5.“三关爱”志愿服务活动。各单位各系统志愿服务队、社区志愿服务队以及各类社会志愿服务组织,开展以“关爱他人、关爱社会、关爱自然”为主题的“三关爱”志愿服务活动。以留守儿童、空巢老人、农民工、残疾人为重点,深入开展关爱他人志愿服务活动;以文明礼仪知识普及、公共场所文明引导、文化体育、网络文明传播为重点,深入开展关爱社会志愿服务活动;以植树造林、低碳出行、节能环保、环境保护等为重点,深入开展关爱自然志愿服务活动。各部门要策划开展具有特色的志愿服务项目,举办具有仪式感的活动,形成声势,扩大影响。

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县直各单位,各志愿服务组织、志愿服务站

6.“做新时代雷锋式好少年”志愿服务活动。各中小学校要把弘扬雷锋精神、开展志愿服务作为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创建文明校园、建设校园文化的重要内容,通过学雷锋主题班日、主题队日和主题演讲等,增强学生的志愿服务意识。组织未成年人广泛参与志愿服务活动,帮助他们在服务他人、奉献社会的过程中培育美好心灵、强化责任意识、提高实践能力。围绕学校教学、校园环境、校园文化建设等,组织中小学生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围绕社区生活,组织未成年人开展亲情关爱、保护环境、公益宣传等志愿服务活动。组织青少年就近就便到博物馆、文化馆等公共文化场所和敬老院等社会机构开展知识讲解、秩序引导和敬老助老、关爱孤残儿童等活动。推动志愿服务组织设计面向青少年的志愿服务项目,吸引未成年人参与。

牵头单位:县教育局

责任单位:县文明办、团县委、县妇联、县关工委、县民政局、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7.“邻里守望”志愿服务活动。以社区(农村)空巢老人、留守儿童、残疾人作为服务重点,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充分发挥社区(农村)居民的主体作用,开展邻里互助、家政服务、文体活动、医疗保健、法律援助等接地气、顺民意的志愿服务活动,把志愿服务活动做进城乡基层、做进社区(农村)、做进家庭,让参与志愿服务成为人们丰富社区(农村)生活的重要选择,让居民群众感受社会和谐,享受幸福生活。

牵头单位:县民政局

责任单位:县妇联、县残联、县农业农村局,各志愿服务组织

8.提质增效志愿服务活动。商场、便民市场、宾馆、医院、银行、电信、电力等窗口单位和公园、广场、车站、旅游景区等公共场所,按照“提质提效 文明服务”创建竞赛活动安排和省级文明县城创建标准,依托学雷锋志愿服务站(岗),结合行业实际,开展业务知识讲解、便民服务、满意服务和文明引导等志愿服务活动,传播文明理念和雷锋精神,提高行业优质服务水平,使之成为弘扬志愿精神的窗口。

牵头单位:县直工委

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县卫健局、县商务局、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9.“呵护碧水蓝天 守护美丽家园”志愿服务活动。组织环保志愿服务队伍,吸收机关院校、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社会组织等环保志愿者参与,动员全民力量深入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志愿服务活动,重点宣传环保常识、环保政策、垃圾分类以及关爱自然,倡导低碳节能、文明出行,培育生态文明理念。组织环保志愿者到车站、集会、景区等地清理垃圾,劝阻不文明行为,引导更多志愿服务组织和志愿者参与环境污染防治攻坚志愿服务,以社会力量助力美丽武强建设,推动全县生态文明建设迈上新台阶。

牵头单位:县生态环境局

责任单位:县文明办、县直工委、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志愿服务组织、志愿服务站

10.精神文明建设结对帮扶活动。各部门发挥本单位职能组建专业志愿者队伍,开展教育、文化、医疗救助、司法援助等专业志愿服务活动,县直相关职能部门专业志愿者队伍立足单位职能优势,积极为社会志愿服务组织提供相关技能培训及专业指导,扎实开展接地气、出实效的专业志愿服务。开展“双结对”工作,各级文明单位、文明校园与贫困村和乡村小学结对帮扶、共建文明,为他们提供资金、项目、技术和师资,帮助他们扶起脱贫志气、补足精神短板、培育文明风尚。

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县直各单位

11.“青春因志愿而精彩”志愿服务活动。各中小学校志愿服务队组织开展文明县城创建宣传、科学知识普及、环保节能减排宣传,学业辅导,关爱空巢老人、留守儿童、残疾青少年等便民利民志愿服务活动。积极开展公交文明出行、义务献血、校园清洁等专项志愿服务活动,鼓励学生自主参加公园广场志愿服务驿站的值班服务,不断提高志愿服务技能,引导志愿服务活动长期化、项目化、专业化、品牌化,形成一批志愿服务品牌项目。

牵头单位:团县委

责任单位:县文明办、县教育局、县妇联,各中小学校

(三)持续打造志愿服务特色品牌

12.“文明交通劝导”志愿服务活动。各级各部门、各系统要组织志愿者在县城区主要交通路口、公交站点和学校门口,开展文明交通劝导志愿服务活动,让群众自觉遵守交通秩序,共同创造文明、畅通的交通环境。各中小学校及各社会志愿服务组织要组织志愿者主动认领主要交通路口、路段、繁忙公交站点等开展文明交通劝导活动,积极参与社会实践。

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县直工委、县教育局、县公安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各中小学校,各社会志愿服务组织

13.“访千楼进万家 共创文明城”志愿服务活动。组织县直行政、企事业单位在职党员到单位所属社区和居住地社区双报到,结合自身工作职能特点与小区结对帮扶共建,了解基层群众需求,帮民困、解民忧、排民难,引导机关党员干部在践行雷锋精神、传递文明新风上做表率,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牵头单位:县直工委

责任单位:县直各单位

14.街道净化志愿服务活动。各部门组织本单位志愿者在县城区主要街道清理环境卫生,督促沿街门店落实“门前四包”责任制;维护交通秩序,劝导非机动车、机动车在指定位置整齐有序排放,劝阻侵占主干道、人行道、非机动车道、盲道、缘石坡等乱停乱放乱占行为;劝阻行人乱穿马路、乱扔杂物、损坏花草树木盯人拉客、散发小广告等不文明行为。

牵头单位:县直工委

责任单位:县直各单位

15.“我为创城献力量”活动。县直各单位、志愿服务组织、志愿者、文明县城义务监督员等要深入开展文明县城创建、移风易俗、弘扬时代新风宣讲工作,对县容县貌、县政基础设施、交通秩序、文化经营场所、建筑工地、社会管理及窗口行业规范服务情况等进行监督,积极建言献策,对不文明行为进行劝导,切实做好遵德守礼的宣传者、实践者、带头者。

牵头单位:县创城办

责任单位:县直各单位,各志愿服务组织、志愿服务站

16.“爱心门店”招募活动。进一步推动“爱心门店”志愿服务项目组织化、规范化、制度化、品牌化,举办志愿服务业务培训,推选一批优秀“爱心门店”。发布2020年“爱心门店”招募公告,在主城区继续招募一批“爱心门店”,要加大“爱心门店”招募和培训力度,县、乡联动努力在全县形成每隔600米一家爱心门店的网状格局,打通便民利民最后一公里。

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县直各单位

17.志愿服务项目月发布活动。征集志愿服务项目,建立志愿服务项目库,定期通过媒体、公众号等平台发布符合社会需求、设计科学合理、社会效益良好的志愿服务项目,动员广大志愿服务组织、志愿者,结合自身特长和实际情况,积极认领对接并认真组织实施活动项目,以项目化运作的方式,推动志愿服务活动常态化、长效化开展。

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县直各单位,各社会志愿服务组织

四、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区、各有关部门,要把此项工作作为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常态化的重要内容,作为创新社会治理方式的有效载体,摆上重要日程,认真研究部署,精心制定具体方案。县文明办要加强统筹,切实做好组织协调和联络服务工作,要充分发挥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资源整合、人员统筹、机制贯通、覆盖广泛的优势,打通志愿服务“最后一公里”,形成推进志愿服务的整体合力。全县党员干部、各级文明单位、文明校园、文明村镇、文明家庭要发挥好排头兵、领头雁作用,积极投身到志愿服务活动中。县文明办将把此项工作纳入文明单位、文明校园、文明村镇、文明家庭考核复评指标体系,县直工委将此项工作纳入县直机关党建工作考核指标。

(二)扎实推进,务求工作实效。各部门要把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与省级文明县城创建工作相结合,与本部门实际工作结合起来,与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办实事、求实效,让人民群众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要把学雷锋志愿服务与道德模范宣传推选、创新社会治理、创建文明县城、提升文明素质结合起来,相互融合、协调推进。

(三)加大宣传,营造浓厚氛围。县委网信办、县融媒体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要创新方法手段,适应分众化、差异化传播趋势,通过开辟专栏专题、组织新闻宣传、刊播公益广告等多种方式,网上网下对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进行接地气、有生气、聚人气的宣传报道,生动讲好雷锋故事。各部门要及时总结推广本部门的创新做法和鲜活经验,生动反映活动的新进展新成效。要重视用好新媒体阵地,依托“文明武强”“文盛武强”“网信武强”和各部门微信公众平台发布志愿服务项目和志愿服务先进典型事迹,对志愿服务活动成效进行宣传展示,积极营造志愿服务的浓厚社会氛围。

各有关部门要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及时梳理,认真总结成功经验和有效做法,并收集整理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感人事迹和先进典型,于每月25日前将相关资料(包括图片、影像、新闻报道资料等)报送县文明办(邮箱:wqxwmb308@163.com,联系电话:382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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