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强县文明办 关于做好“文明健康 有你有我”“公筷 公勺”公益广告宣传的补充通知
2020-5-6

武文明办〔2020〕9号

 

武强县文明办

关于做好“文明健康 有你有我”“公筷

公勺”公益广告宣传的补充通知 

 

各乡镇区、县直各部门:

按照中央文明办、省市文明办指示精神,现对《关于开展“文明健康 有你有我”“公筷公勺”公益广告宣传的实施方案》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公益广告内容下载

衡水市文明办紧扣“文明健康 有你有我”主题,设计制作了贴近生活、新颖美观、群众喜闻乐见的公益广告,连同“公筷公勺”公益广告(人民日报通稿)放入衡水文明网公益广告库,各乡镇区、县直各部门也可在县文明办邮箱wqxccgy@126.com中下载使用,密码:wq12345678。“公筷公勺”公益广告要使用中央文明办、人民日报通稿作品。

二、公益广告宣传任务

各部门在落实好《关于开展“文明健康 有你有我”“公筷公勺”公益广告宣传的实施方案》要求的同时,做好以下几类创建点位公益广告设置工作:

社区小区:在社区、小区入口刊登设置。(责任单位:县社区办、县住建局)

商场超市:在商场超市入口刊登设置。(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商务局)

集贸市场:在集贸(农贸)市场入口刊登设置。(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住建局)

公园:在公园入口刊登设置。(责任单位:县住建局)

政务大厅:在政务大厅入口刊登设置。(责任单位:县行政审批局)

医院:在医院入口刊登设置。(责任单位:县卫健局、县医院)

三、具体要求

1.精准把握公益广告内容。各部门要把握好“文明健康有你有我”公益广告与“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讲文明树新风”“核心价值观”以及其他部门公益广告宣传的关系,重点抓好“文明健康有你有我”主题宣传,又要兼顾其他主题的公益广告宣传。坚决不能将以往所有“讲文明树新风”“核心价值观”的标志全部换成“文明健康有你有我”标志。

2.做好刊登设置工作。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关于开展“文明健康 有你有我”“公筷公勺”公益广告宣传的实施方案》和《关于做好“文明健康 有你有我”“公筷公勺”公益广告宣传的补充通知》要求,对需设置的创建点位要达到6个方面(绿色环保、健康生活、文明行为、良好心态、环境保洁、共筑新风)内容全覆盖、无死角,24个具体主题可选择性刊登。在户外公共场所新设“文明健康 有你有我”公益广告,要把思想性、观赏性、耐久性有机结合,注重宣传展示效果,不能一味求多求密。

3.把握户外设置情况。省文明办充分考虑各地工作实际,年度测评材料申报中考核各类户外公共场所的“文明健康有你有我”公益广告宣传展示情况,在实地测评中将考核车站、公共交通、公共广场、主要干道、公园景区、社区小区、建筑围挡、商场超市、集贸市场、政务大厅、医院、交通场站等部分户外公共场所和部分公交站点的“文明健康有你有我”公益广告宣传展示情况,各地各部门要引起高度重视,按照标准要求高质量完成“文明健康 有你有我”公益广告宣传设置工作。

4.开展常态化巡查。各部门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切实加强户外公益广告的经常性检查和协调管理,开展常态化巡查工作,对已刊登设置的公益广告中存在错字、漏字,背景图片使用不当,破损、污秽、褪色,内容过时,与周边环境不协调,设置不均匀,位置不显著,掩盖遮挡等问题的公益广告及时更换整改,确保准确无误。

 

 

武强县文明办

       2020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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