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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强县文明办 关于印发《关于在全县开展“四讲五树” 精神文明教育实践活动的安排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2-20



武文明办2020〕2号



武强县文明办

关于印发《关于在全县开展“四讲五树”

精神文明教育实践活动的安排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区、县直各单位:

关于在全县开展“四讲五树”精神文明教育实践活动的安排方案》已经县委领导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武强县文明办

2020年2月10日



关于在全县开展“四讲五树”精神文明教育实践活动的安排方案


为贯彻中央文明办《关于在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中有针对性地开展精神文明教育的通知》精神,落实省市县相关工作要求,引导广大人民群众提高文明素质和自我保护能力,结合实际,决定在全县开展“四讲五树”文明教育实践活动,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重要指示、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省市委的重要决策部署,把在防控疫情工作中开展精神文明教育与贯彻《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有机结合,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开展“三创四建”活动的部署要求,推动文明县城、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校园发挥带头作用,进一步加强全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增强群众自我防控意识,努力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凝聚强大精神力量、提供良好社会环境。

二、活动内容

四讲:讲规矩、讲文明、讲卫生、讲科学

五树:树婚丧事简办新风;树城乡卫生清洁新风;树互助友爱新风;树电话沟通亲情、减少聚餐新风;树遵守制度、团结奋进新风

三、工作任务

(一)四讲。自觉遵守社会文明习惯,严格遵守疫情防控期间公共场所各项规定,从自我做起,从小事做起,养成讲文明、讲卫生、讲科学的健康生活方式,坚决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

1.讲规矩。自觉遵守社会文明习惯,严格遵守疫情防控期间公共场所各项规定,不做违背道德、有失公德的举动,做一个遵德守礼的文明人;有发热、咳嗽、头痛等症状的人员,要及时到正规医疗机构诊疗;需要居家隔离的,自觉遵守规定;强化尊重自然、保护动物的生态文明意识。

2.讲文明。积极倡导“生活文明”,常通风、勤洗手,打喷嚏、捂口鼻,出行戴口罩;倡导“餐桌文明”,分餐制、餐具消毒,碗筷专用,光盘行动;倡导“生态文明”,杜绝食用野生动物,避免接触活禽家畜;减少人员流动,鼓励采用电话、微信、短信、视频、网络方式沟通联络;倡导文明行为,摒弃生活陋习,不随手扔垃圾,宠物粪便及时清;保持乐观心态,增强防控信心。  

3.讲卫生。认真学习宣传正确防疫知识,提高防控能力和水平;宣传健康卫生知识,引导广大干部群众树立健康的卫生习惯和良好的公共卫生意识;积极开展清洁大扫除,保持家居环境、办公环境和物品清洁卫生;加强个人卫生防护,减少接触公共场所的公共物品和部位,勤洗手,做好日常清洁及预防性消毒。

4.讲科学。发现相关疫情信息,积极上报有关部门;增强人们的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加强对健康理念和传染病防控知识的了解,及时关注官方渠道发布的疾病预防知识,科学地保护好自身及家人的健康;在网上发布信息和言论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坚决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

责任单位:各乡镇区、县直各单位

(二)五树。推动移风易俗新风尚,打造干净整洁的生活环境、市容环境、办公环境,倡导守望相助、共度时艰的人际关系,展现团结一心、同舟共济的精神风貌,培育文明有礼、助人为乐的社会公德,强化遵守秩序、团结奋进,共筑美好生活梦想的时代新风,营造有利于疫情防控工作平稳有序开展的社会环境。

1.树婚丧事简办新风。积极倡导“喜(婚)宴不办或推迟简办”“厚养薄葬、丧事简办”、宴会不办等事宜,不能推迟的要化繁为简、简化程序、缩小范围,尽量减少人员聚集,倡导以微信电话形式贺喜、送福、吊唁,各类宫、庙、观暂停一切集会活动,防止疫情防控期人员聚集发生交叉传染,最大限度阻断病毒传播的可能路径,防万一于未然。各乡镇区、县直各单位要做好所辖范围内群众(职工)红白事排查和监督,要将疫情防控期间推迟或简办婚丧事宜纳入五好家庭、十星级文明户评选的重要内容;红白理事会等群众自治组织要加强对群众的宣传教育和引导,在第一时间劝导事主推迟或者简办婚丧事宜。广大党员干部要积极发挥表率作用,以实际行动影响和带动周边群众,教育引导广大群众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婚恋观、自觉摒弃高额彩礼等陈规旧习,形成文明节俭的社会风尚。

2.树城乡卫生清洁新风。一是提高城乡清扫保洁质量。持续做好城区道路日常清扫保洁工作,重点清除背街小巷、住宅小区、集贸市场、建筑工地、拆迁场地、园林绿地、城乡结合部等卫生死角堆存的生活垃圾和废弃物,增加巡回收集频次,达到城区保洁标准。加强垃圾箱和废弃口罩收集桶的清理保洁,及时清理箱(桶)内积存垃圾污物,确保生活垃圾不满溢、不落地。二是加大城乡容貌整治力度。加大街面巡查力度,加强重点区域场所管控,严肃制止不按规定处置生活垃圾、防护用品的行为,及时整治流动水果摊、移动小吃摊、占道经营等,严厉打击张贴、涂写小广告行为。三是加强城乡卫生消毒工作。建立健全环境卫生定期清洁消毒制度,对城区重点区域场所和环卫工人休息室、公共厕所等进行定时清洁消毒工作,加强城乡卫生消毒工作力度,增加频次、消除死角,防止病毒细菌扩散。四是规范收运处置生活垃圾。加强对城乡生活垃圾的收运管理,指导作业单位严格按照作业标准和规范文明作业,确保生活垃圾日产日清。指导作业单位针对疫情期间生活垃圾易增多的特点,及时调整好转运车辆,安排好从业人员,适当增加收运频次,确保生活垃圾及时收集运输,统一送往垃圾处置场处理。认真落实疫情期间废弃口罩等特殊有害垃圾处置工作的要求,避免特殊有害垃圾二次污染。

3.树互助友爱新风。组织发动志愿者、志愿服务组织积极参与疫情防控知识宣传普及工作,鼓励有医学、心理、应急救援等专业技能的志愿者,在专业机构统筹调配下积极参与卫生防疫、心理健康服务、救助救护等志愿服务,做好疫情防控辅助工作。注重在抗击疫情一线的广大医务工作者和基层干部群众中选树道德模范、最美人物、身边好人、新时代好少年等先进典型,讲述感人事迹和崇高精神,展现全县人民团结一心、同舟共济的精神风貌,凝聚众志成城抗疫情的强大力量。

4.树电话沟通亲情、减少聚餐新风。为有效阻断疫病传播,维护居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公共安全,疫情期间加强引导居民群众转观念、树新风,避免走亲访友,减少聚会、聚餐及大型娱乐活动;采用电话问候,短信、微信、网络视频等形式互致祝福。

5.树遵守制度、团结奋进新风。严格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规定,积极配合登记检查,不得散布谣言、谎报疫情及个人出行等信息;落实社区(村庄)封闭管理等防控措施;各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要切实做好单位内部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做好单位环境清洁、通风和预防性消毒,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健康宣教和健康提示;做好本单位干部职工每日健康状况主动申报和体温检测工作,督促工作人员加强自我防护;各单位采取分批次、大间隔送盒饭等方式,实行不集中用餐,鼓励有条件的单位实行网上办公,增强群众自我防控意识,努力营造共同应对疫情联防联控、群防群治的氛围。

责任单位:各乡镇区、县直各单位

四、具体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区、县直各部门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的重要指示精神和省委、市委相关工作部署要求,结合“三创四建”活动,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来抓,立足本职岗位,践行初心使命,抓好组织协调和指导督促,真抓实干、务求实效,推动精神文明教育工作任务落实落地,在抗击疫情斗争中作出应有贡献。

(二)营造浓厚氛围。各乡镇区、县直有关部门充分发挥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点资源整合、人员统筹、机制贯通、覆盖广泛的优势,宣传中央和省市委关于打好防控疫情战的重要部署,宣传科学防疫的基本知识,宣传推介防疫工作一线的典型事迹,切实把疫情防控工作做到“最后一公里”。充分利用大型户外LED电子屏、车载电视、宣传橱窗、标语条幅、农村“大喇叭”等载体,在公园、广场、社区、农村等人员聚集区,播放宣传片,张贴悬挂标语条幅,刊发公益广告,增强人们的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努力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

(三)形成强大合力。县、乡(社区)、 村(小区)要协调联动、同频共振,构建阻击疫情文明教育实践一张网格局,调动各方面积极性,把防控措施落实到每个单位每个家庭;加强基层培训指导,提升基层医疗卫生人员疾病识别、初步处理、感染控制和防护能力,确保疫情防控工作任务落实到位,形成科学防治、共克时艰的强大工作合力。

(四)认真协调推动。各乡镇区、县直各部门在开展宣传教育时,一定要把好内容审校关,做到通俗易懂,又科学理性,避免粗俗生硬,防止引发不良影响和负面舆情;一定要从当地疫情防控工作的实际需要出发,安排工作、组织推动,坚决反对和防止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五)做好典型宣传。各乡镇区、县直各部门及时总结上报疫情防控期间开展“四讲五树”精神文明教育实践活动涌现出的先进人物、事迹等典型,县融媒体中心要加大典型宣传力度,引导广大干部群众形成“万众一心、众志成城、同舟共济、共战疫情”的精神风貌,为早日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贡献精神力量。

(六)发挥带头作用。各级文明单位、文明校园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排头兵,结合精神扶贫、文化扶贫工作,指导结对帮扶乡村、学校开展好精神文明教育实践活动;各级文明家庭、十星级文明户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基本组成部分,以点带面,在做好自身防护的同时积极开展实践活动;各级文明村镇发挥好农村精神文明建设领头雁作用,组织动员村民积极投入到文明教育实践活动中来,助力疫情群防群治、联防联控。

各乡镇区、县直各部门务必于2月13日前将贯彻情况报送县文明办。

联系人:贾枭梦,电话:3821205,

邮箱:wqxwmb308@163.com



                        武强县文明办

2020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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